根据财政厅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7日至12月5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对社保处(社保基金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9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支部及支部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支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支部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入学习领会厅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三是定期调度研判,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巡察问题整改调度机制,定期研究整改情况,推进问题加快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四是对标对表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从严推进问题整改,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行动、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研究解决的问题,跟踪督办、盯紧不放。
支部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部署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主动研究、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支部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以严肃的政治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定期研究、认真整改、推动落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改出成效。三是以坚决的政治担当凝聚整改合力。督促处(中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带领支部全体党员主动对标问题,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
1.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方面。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等,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等涉及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研究提出投资于人“20条”政策措施,办好15项社保领域2026年省定民生实事。
2.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健全项目准入审核机制,从严审核项目申报遴选条件,优化资金支持点位,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
3.精算研究方面。
制定社保基金精算计划,深入开展基金运行季度分析。
4.全省社会保险政策储备、全流程管理方面。
扩大职业伤害保障等试点范围,常态化督促指导和跟进掌握各领域加强社保受益对象精准管理落实情况,推动社保受益对象精准管理落地。
5.推动项目实施和指导督促方面。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督促指导,从严审核把关,密切监督项目进度,对项目建设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核查。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
6.专项资金分配科学性方面。
(1)资金分配基础数据使用上,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强化源头审核校验,严把数据合规性、时效性、准确性关口,确保资金测算分配科学合理。
(2)审核部门资金分配上,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确定分配方式,履行决策程序,确保资金分配规范合理。
7.专项资金分配时限方面。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资金分配时限要求,提前做好基础数据收集、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定期调度资金分配情况,加快资金分配审核、下达。
(四)关于部门预算管理
8.绩效目标审核方面。
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在分配资金时对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细化量化的项目优先考虑,对绩效目标笼统模糊、缺乏量化指标的项目严格把关、指导优化。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联合做好绩效目标审核。
9.对联系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方面。
(1)部门预算执行督促上,从严编制审核部门预算,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部门加快执行,及时收回结余资金。
(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推进上,加强采购预算事前编制审核、事中规范执行,及时跟进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结余情况,按规定及时调剂、收回资金。
10.部分财政资金项目结转后支出进度方面。
加强结转项目编制审核,定期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动态掌握项目结转资金支出进度,按规定及时调剂、收回资金。
(五)关于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
11.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方面。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水平。拓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实施常态化监督、预警和督促整改,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12.预算绩效运行事中动态监控方面。
从严编制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督促部门加强绩效动态监测,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六)关于风险防控
13.督促部门健全完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方面。
优化社保基金监测预警工作,制定加强基金全流程监管措施,定期开展基金收入、支出、结余与可持续运行情况分析,提升基金监管整体水平。
14.社保基金转存后对账管理方面。
建立对账台账,严格执行定期对账机制,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5.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及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表,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廉政学习,推动廉政风险防范入脑入心。
(七)关于支部从严管理和队伍建设
16.纪检委员履职方面。
结合人员岗位变化调整支委分工,支持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17.作风建设方面。
(1)责任意识上,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制度,层层把好公文起草、审核、印发关,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2)调查研究上,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等领域,明确调研重点,分批开展实地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18.对年轻干部的系统性培养方面。
压实年轻干部的帮带导师、分管处领导、处长三级责任,定期研究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一对一”制定帮带计划,将年轻干部放在社保领域关键岗位、重点工作上锻炼,加强日常监管,严管厚爱帮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成才。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履行核心职能
1.推动项目实施和指导督促方面。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预存款管理,将资金管理层级提高至市级,规范资金使用。
(二)关于专项资金管理
2.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方面。
定期更新资金管理办法台账,严格按照资金办法修订相关要求,推动办法及时修订。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做好后续整改巩固提升工作。
(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结果,及时完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成果,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整改、紧盯不放,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巩固“先锋社保·五心同行”党建品牌创建成效,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支部建设提质增效。全方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四)持续做好社保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把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财政社保各项工作上来,聚焦社会关切、群众急需的重点民生领域,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保障,扎实推动财政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5673。
社保处(社保基金中心)党支部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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