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厅持续深化统筹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强化分层分类实施,推动省直部门(单位)进一步主动扎实开展自行评估,财政重点评估(评审)不断优化提升,为预算决策更加科学、编制更加精准提供有力支撑。
部门评估持续精进,内部管控落地见效。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及限额以上继续实施项目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建立绩效评估报告内部审核机制,评估质量明显提升。自行评估报告的经济性论证从简单“报账式”罗列,转向深入分析投入产出关系和成本效益对比;必要性论证强化对项目可替代性、互补性的研判,从源头避免财政投入交叉重叠,提升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协同性。
财政评估统筹加力,审减资金成效显著。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在部门自行评估基础上,结合预算管理需求精准选取项目,持续加大重点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统筹力度。近两年来,累计完成566个部门预算项目、17个专项预算项目的财政重点评估(评审),涉及财政资金304亿元,评减资金24亿元,评减率8%,有效挤出“水分”,助力科学编制预算。
厘清评估评审边界,优化流程提质赋能。进一步明确评估与评审的功能定位:评估侧重整体研判“是否可为”,评审侧重具体测算“花多少钱”。通过项目规范分类和业务流程再造,加强信息归口统筹,压缩从项目送评、征求意见、出具报告到预算审核入库流转时间。同时,印发工作指南,强化对市县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业务指导,推动评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下一步,财政厅将持续探索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动构建绩效管理与支出管理贯通、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做深做实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严控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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