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厅印发《四川省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立下全省预算绩效评估新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工作,为强化绩效源头管控提供制度保障。《办法》在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评估内容和程序机制等方面均有新的亮点。
亮点一:实现绩效评估“广覆盖”。《办法》将适用范围从省级拓展至全省,评估对象从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扩大至拟作重大调整的延续性政策和项目,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管控。
亮点二:打造“花钱问效”管理闭环。《办法》首次明确绩效评估的三类实施主体——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从单一的财政部门延伸至三类,并细化各方职责,推动形成“谁花钱、谁负责、谁评估”的责任链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亮点三:优化评估体系,突出“实用性”导向。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五个方面评估内容进行归纳完善,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同时,明确在对政府投资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理等公共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估中,要注重功能评估。
亮点四:简化评估流程,推进“多评合一”。明确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统筹实施、协同推进,避免工作内容重复。简化绩效评估实施流程,着力实质性程序,促进绩效评估更加规范高效。
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标志着四川省在预算绩效管理源头环节迈出关键一步,有望推动财政资金配置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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